本文来自: 中国眼网(www.eyenet.com.cn) 详细出处参考:http://www.eyenet.com.cn/info.php?id=11484 城市晚报吉林市电 吉林市市民庄先生有轻度的眼疾,在广告的“诱惑”下,购买了能够治疗眼病的保健品。用了一段时间,眼疾的症状没有缓解,还出现了副作用。当他通过相关部门想维护自己的权利时,售货员同意全部退货,可到5月15日答应只退5盒。
今年40岁的庄先生
眼睛有些
近视,平时有干涩、发痒的症状。记者见到庄先生时,他的眼角还有些红。他说4月28日,从报纸上看到一则治疗眼疾的眼贴广告。上面写着包括
白内障、
青光眼、黄斑变性等疾病,一贴就好了。但是让庄先生心动的并不是这些,而是上面还写着能够缓解眼干、痒、等轻度眼疾患者症状,2到3周症状就可缓解改善。这正符合了庄先生眼疾的症状。于是4月29日,庄先生特意到特许经销药店进行了咨询。据了解,因为当时是优惠活动的最后一天,庄先生购买了20盒并赠送了30小袋,共花了296元,并且还开了发票。当天回家后,庄先生按照说明书,躺在床上使用了眼贴。当时的感觉就是凉爽爽的,没有任何不适和反应。在连续使用了一周后,一天早上,庄先生发现
眼睛周围都红了。于是他滴了眼药水。第二天早上,他发现除了眼角有些红之外,其它地方已经恢复正常了。记者在该产品的注意事项上看到,使用时眼周围会有轻微的发红、发热、发麻。是中药中活性成份进入眼组织并开始起效引起的。“我也以为有效果了。”庄先生说,没有想到在以后日子里,庄先生的眼干、痒的症状并没有好转,眼角一直都发红,只好用眼药水缓解。于是在用了近两周的时间后,庄先生停止了使用。
5月12日,庄先生找到药店,想弄清楚怎么回事。售货员给了他售后服务的电话。电话中,对方告诉他退药是不可能的,并一再强调自己也是打工的,现在无法答复。面对这种结果,14日,庄先生找到吉林市工商局投诉。随后,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写了一张通知书让庄先生去药店。据庄先生说,他去药店时,还有人在购买此眼贴,他没有说什么便把通知书交给售货员。售货员当时答应全部退货,并让庄先生留下电话号码。15日早上,庄先生接到电话,对方称,厂家答应只能退5盒。
在外包装上,该产品的批准文号为“鄂卫监健用(2005)第00017号”,生产厂家为“武汉市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”。 记者从吉林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,从2005年起,国家就不再批准健用的批准文号。有些健用批号是省批的,产品质量也无法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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