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1日,省会的最高气温冲到了39.5℃,为了消暑纳凉,王先生和几个朋友一起相约去游泳。可次日一早起来,王先生就感觉眼睛发痒,有些灼痛,一照镜子,发现眼睛很红。到医院就诊后,王先生被告知染上了“红眼病”。据市第一医院眼科主任孙朝晖介绍,“红眼睛”是夏季常见的细菌感染性眼病,主要表现为起病急,症状重,有眼痒、流泪、烧灼感和异物感,如果影响角膜时,会引起畏光和疼痛症状。“红眼病”传播方式主要是接触传染,在炎炎夏日游泳人员增多,大家在游泳时要注意卫生,加强该病预防。
记者从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,为防止游泳场所公共卫生危害事件的发生,该局将在暑期加强对市区游泳场所的巡回监督、监测力度。为保障游泳者身体健康,该局有关通知要求游泳场所经营单位:经营时应将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处;游泳池入口处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(池长不小于2米,宽度与通道相同,深度不小于20厘米);更衣室、淋浴室应设有通风换气设施,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淋浴室区域内应配备相应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并设有独立通风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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